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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销售二手车增值税税率_小规模销售二手车申报时间

tamoadmin 2024-07-09 人已围观

简介1.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二手车增值税税率2.企业出售二手车增值税如何缴纳3.小规模纳税人二手车增值税税率4.小规模销售二手车怎么交税5.小规模纳税人卖二手车怎么报税6.2022年小规模免征增值税政策具体政策:1、一般纳税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

1.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二手车增值税税率

2.企业出售二手车增值税如何缴纳

3.小规模纳税人二手车增值税税率

4.小规模销售二手车怎么交税

5.小规模纳税人卖二手车怎么报税

6.2022年小规模免征增值税政策

小规模销售二手车增值税税率_小规模销售二手车申报时间

具体政策:1、一般纳税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2、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其他事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出口退(免)税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政策解释:(一)为支持小规模纳税人复工复业,国家针对小规模纳税人出台了增值税减免政策。考虑到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为使纳税人充分享受税收优惠,9号公告明确一般纳税人如果年销售额(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或者连续4个季度累计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可在2020年底前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后可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相应的增值税优惠政策。(二)应税销售额的具体范围,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规定: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中的“纳税申报销售额”是指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全部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其中包括免税销售额和税务机关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税款申报当月(或当季)的销售额,不计入税款所属期销售额。(三)转登记日(即一般纳税人办结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手续的当天)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累计应税销售额。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的纳税人,如果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足12个月,其预估年应税销售额=转登记日前累计应税销售额/转登记日前实际经营的月份*12 ;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纳税人,如果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足4个季度,其预估年应税销售额=转登记日前累计应税销售额/转登记日前实际经营的季度数*4。(四)符合转登记条件的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表》(表样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18号)附件),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件。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1.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信息一致的,主管税务机关当场办理。2.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信息不一致,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五)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称转登记纳税人)后,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说明:按季申报纳税人自下一季度开始;按月申报纳税人自下月开始),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转登记日当期仍按照一般纳税人的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六)转登记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统一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科目中核算。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时:1.转登记日当期已经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应当已经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选择确认或认证后稽核比对相符;经稽核比对异常的,应当按照现行规定进行核查处理。已经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3号)相关规定执行。2.转登记日当期尚未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转登记纳税人在取得上述发票以后,应当持税控设备,由主管税务机关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税务局端)为其办理选择确认。尚未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3号)相关规定执行。(七)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销售或者购进的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的,调整转登记日当期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说明:应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进行调整,调整一般纳税人期间最后一期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1.调整后的应纳税额小于转登记日当期(即一般纳税人期间最后一期)申报的应纳税额形成的多缴税款,从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当期(即小规模的当期)的应纳税额中抵减;不足抵减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2.调整后的应纳税额大于转登记日当期(即一般纳税人期间最后一期)申报的应纳税额形成的少缴税款,从“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中抵减;抵减后仍有余额的,计入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当期(即小规模的当期)的应纳税额一并申报缴纳。转登记纳税人因税务稽查、补充申报等原因,需要对一般纳税人期间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进行调整的,按照上述规定处理。转登记纳税人应准确核算“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的变动情况。(八)转登记纳税人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不需要缴销税控设备和增值税发票。转登记纳税人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应当按照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转登记日前已作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种核定的,继续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九)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未开具增值税发票需要补开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补开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蓝字发票记载的内容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蓝字发票记载的内容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十)转登记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应当及时完成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升级、税控设备变更发行和自身业务系统调整。(十一)从事成品油销售的加油站等政策规定必须作为一般纳税人的,不能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十二)实行“统一核算、汇总申报、分别纳税”(简称“汇总申报”)增值税征收管理方式的总分支机构纳税人中,符合转登记条件的分支机构,可以申请退出汇总申报,进行独立核算,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十三)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者连续不超过4个季度的经营期内,转登记纳税人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十四)如果纳税人在2019年及之前曾选择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又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允许在今年再次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但是需要注意,今年选择转登记的次数只有1次,也就是说今年选择转登记后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今年不能够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以下简称“9号公告”)第六条一般纳税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第八条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其他事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出口退(免)税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二手车增值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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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以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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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25 14:14四川四川诚笃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官方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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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企业在经营期间的一些特定情况下可以进行零申报。 那么,具体什么情况可以零申报? 零申报的误区是什么? 接下来,本文将对此进行具体说明!

1、有几种情况可以申报零?这些情况主要包括:

(一)零增值税申报

允许零增值税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收入为0,一般纳税人当期无销售税额且无进项税额。

)2)企业所得税可以零申报

企业所得税

可以零申报的:纳税人本期未经营、进行零申报的企业。

)3)其他税款0申报

其他税种可以申报为零时:计税依据为0时。

综上所述,只有企业在纳税申报所属期间内不产生应纳税收入(销售额),也没有应纳税额时,才能进行零申报

企业出售二手车增值税如何缴纳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二手车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但需要注意的是,符合特定条件的二手车交易可能可以享受到免税或者减税的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销售二手车应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而言,适用税率为3%,也就是说销售二手车时,小规模纳税人需要按照3%的税率向国家缴纳增值税。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符合特定条件的二手车交易可以享受到免税或者减税的政策。例如,对于家庭自用的二手车交易,按照税法规定可以免税;对于在一定范围内销售较低价值二手车的纳税人,则可以按照减按1.5%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同时,对于单个二手车的价值超过10万元的交易,也可以申请进行增值税的“差价征收”。需要提醒的是,享受免税或者减税的交易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且应填写并提交相关申报表格,否则就不能享受相应的政策优惠了。

二手车交易适用哪些税种?根据我国的税法规定,二手车交易主要适用增值税和车辆购置税。其中,增值税适用于销售环节,车辆购置税适用于购买环节。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增值税适用税率为3%,而车辆购置税则依据该车辆的排量、车价等综合因素来确定。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二手车需要按照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但是符合特定条件的二手车交易也有可能享受到免税或者减税的政策。各位市民在进行二手车交易时,建议详细了解相关的税收政策,以免影响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三十六条 销售二手货物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二手车增值税税率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二手车。非二手车经销企业的一般纳税人销售二手车,购进或自制时,根据文件规定,允许抵扣进项税金的,应按照适用税率缴纳增值税;购进或自制时,根据文件规定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金的,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额等于含税销售额除以(1+4%)。

“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根据《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3〕37号)的规定,销售的二手车是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含)以后购进或自制的,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在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值得注意的是,财税〔2013〕37号文件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二手车,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3、机关、事业单位等销售二手车。一般情况下,这些单位本来不是国税机关的管辖户,偶然发生二手车销售,应作为临时纳税人按次纳税。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销售额等于含税销售额除以(1+3%),与增值税按次纳税的起征点相比后,确认是否应纳增值税。

4、其他个人(自然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机动车,免征增值税。

销售二手车做账方法

例如:公司处理一辆小汽车,原值65000,已提折旧17495.83,变卖收入15000,公司到二手车市场给买方开了一张6000元的购车发票,发票只有一张发票联,请问怎么做账?

1、公司出售小汽车,收到15000元:

借:银行存款---15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15000

2、转销固定资产:

借:累计折旧--17495.83

固定资产清理--47504.17

贷:固定资产---65000

3、结转固定资产清理:

借: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出售--32504.17

贷:固定资产清理----32504.17

说明:单位按实际收款记账,没有发票或发票金额不符,按买卖合同或协议书做附件。

小规模销售二手车怎么交税

小规模纳税人二手车增值税税率是3%。

二手车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率是3%,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16%。在计算具体应纳税额时还需要减去应当扣除减免项目的税款。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增值税对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征收办法,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税率称为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二手车如果不申请优惠的话,增值税率是3%,如果申报优惠备案,经税务局批准后,增值税率按3%减按2%处理;销售二手车主要涉及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减按2%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免征增值税等几种情形:

一般纳税人购买二手车的增值税计算公式为:

1、购置价款/(1+税率)*税率=应纳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购买二手车的增值税计算公式为:购置价款/(1+税率)*税率/(1-适用税率)=应纳税额。即一般纳税人是直接除以税率计算出的税额,而小规模纳税人则要先除以税率,再减去适用税率,才得出最终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低税率优惠。一般来说,小规模纳税人享受的优惠税率是5%、10%或者17%,这些都取决于纳税人在不同时期所处的税率档次。

二手车交易注意事项具体如下:

1、申请车主与原登记车主印章不相符的;

2、未经批准擅自改装、改型及变更载货重量、乘员人数的;

3、违章未处理、肇事未结案或公安机关对车辆有质疑的;

4、达到报废年限的(对已达到报废使用年限,但车辆技术状况较好,使用性质为自用的汽车,经特殊检验合格后,在达到报废使用年限后两年内,准予申办过户登记,但不准转籍);

5、未参加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

6、新车入户不足三个月的(进口汽车初次登记后不满两年的,但法院判决的除外);

7、人民法院通知冻结或抵押未满的;

8、属控购车辆无《申报牌照证明章》的;

9、进口汽车属海关监管期内,未解除监管的。

二手车交易税费,如何交税费具体如下;

1、有关部门对旧机动车增值税做了新的规定: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旧机动车经营单位销售旧机动车、摩托车、游艇,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2、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缴税范围包含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大家在购买二手车的时候千万注意,这些形式下获得的车辆都应该具有完税凭证;

3、车船使用税凭证,作为大家耳熟能详的税种,不过多赘述;

4、公路养路费凭证,不过随着我国成品油机制的不断改进,该项费用已经并入燃油附加费;

5、车辆的保险单,是指保险公司为该车提供的保险凭证单据。

小规模的认定标准具体如下: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全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2、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综上所述,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税率的调整,由决定。

小规模纳税人卖二手车怎么报税

交税方法如下:

1、需了解所在地区的税务规定,确定作为二手车销售者的税务义务。包括销售税、增值税或其他相关税费。

2、若还没有注册为纳税人,需向当地税务机关注册,并获得相应的纳税人识别号码。

3、在销售二手车时,应详细记录每笔交易的信息,包括买家和卖家的姓名、****、车辆信息、销售价格等。

4、根据当地税务规定,计算应缴纳的税费。基于销售价格、车辆年限、车辆估值等因素。

5、按照当地税务机关的要求,向相关部门缴纳应纳税费。需填写纳税申报表格并支付相应的税款。

6、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和缴纳税费。迟延申报或未按时缴纳税款会导致罚款或其他法律后果。

2022年小规模免征增值税政策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旧机动车,属于不得抵扣且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额和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4%)应纳税额=销售额*4%/2.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旧机动车,已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按16%税率缴纳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16%.

3.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旧机动车,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二手车交易如何缴税?销售额和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应纳税额=销售额×4%/2.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解读

大家好!我是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劳务税司副司长刘运毛。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今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经批准,3月2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制发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2年第15号,以下简称“15号公告”),明确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同日,我局还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6号,以下简称“6号公告”),对相关征管问题进行明确,主要包括免税或放弃免税开具发票、开具红字发票、填写申报表等问题。

为方便广大纳税人进一步了解掌握相关政策和管理服务措施,在这里我给大家就重点内容逐项讲解:

一、政策内容及执行期限问题

2022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政策分为两段:

1月1日至3月31日,执行的政策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4月1日至12月31日,执行的政策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需要注意的是,此项政策适用主体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因此:一是,不区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的,均可适用政策。二是,一般纳税人不能适用此政策,无论是免税政策还是暂停预缴政策,一般纳税人均不适用。

从政策规定可以看出,今年对小规模纳税人的优惠力度进一步加大,自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由原减按1%征收率征收,改为直接免征增值税,也就是说,叠加现有的起征点等增值税优惠政策,除少数适用5%征收率的业务外,免税政策几乎覆盖所有小规模纳税人,优惠力度非常大。

二、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

今年第一季度,仍延续执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政策已经执行近两年,大家比较熟悉,这里我就不再赘述。

简单举例说明:一家小型商贸企业,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2年一季度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不含税销售收入60万元,由于超过季度销售额4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的标准,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但一季度小规模纳税人仍执行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因此需要缴纳的增值税为0.6万元。

三、免征增值税的应税销售收入范围

根据15号公告规定,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应税销售收入,仅为纳税人取得的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对于纳税人取得的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仍应按照现行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大多数业务均适用3%征收率,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前期出台的一些减征政策,比如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减按2%征收,二手车经销减按0.5%征收等,其减征前的征收率均为3%,因此对于这些业务,既可以选择适用免税政策,开具免税普通发票;也可以仍适用原减征政策,按照减征的征收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计算缴纳税款。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主要有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劳务派遣选择5%差额缴纳增值税等等业务,在4月1日至12月31日间,不能享受免税政策,仍应按照相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四、关于暂停预缴增值税问题

根据15号公告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上述政策明确,只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行为对应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才暂停预缴增值税。主要包括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预收款、跨区域提供建筑服务预缴增值税等。举例说明:一家建筑企业,属于按季度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2年二季度预计取得建筑服务预收款20万元,由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3%征收率,因此不需要就二季度取得的预收款预缴增值税。如该企业在外地开展建筑施工业务,则从4月1日开始也不需要在外地预缴增值税。

需要特别说明的有两点:

一是,一般纳税人发生的预缴项目,均不得适用15号公告规定,均需按规定预缴增值税。例如,建筑业的一般纳税人,就不得按照15号公告暂免预缴的规定执行。

二是,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行为对应的预缴增值税项目,不得适用15号公告规定,均需按规定预缴增值税,包括异地预缴和预收款预缴规定。例如,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取得预收款,因房地产销售适用5%征收率,因此,该小规模纳税人不适用15号公告的规定,需按规定预缴增值税。再如,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异地不动产,因适用5%征收率,不得享受暂免预缴政策,仍需按规定异地预缴增值税。

五、关于可以部分放弃免税的问题

小规模纳税人不涉及进项税额抵扣问题,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下游企业抵扣要求,对自己取得的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部分享受免税政策,部分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放弃免税无需提供书面声明材料,在开具3%等征收率发票时系统会记录纳税人未开具免税发票的原因。

举例说明:一家制造业小规模纳税人,全部销售额均为销售货物,适用3%征收率。预计2022年4月份销售额80万元,其中30万元下游企业要求开具专用发票,其他的50万元下游企业无特殊要求。该公司可以针对30万元收入放弃免税、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规定计算缴纳0.9万元增值税;其余的50万元销售收入,仍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开具免税普通发票。

六、关于开具发票的问题

(一)适用免税应如何开具发票

6号公告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需要强调的是,小规模纳税人应开具税率栏次标注“免税”的普通发票,而不要选择3%、1%、0等征收率,请纳税人一定注意此要求。

(二)放弃免税应如何开具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放弃免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5号公告已经明确,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截至今年3月31日到期。到期之后,纳税人开展相关业务的征收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规定的3%。因此,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4月1日之后的业务,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免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3%征收率的专用发票,不能再开具1%征收率的专用发票。

(三)开具红字发票的问题

2020年以来,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减按1%征收政策执行了两年,因此今年4月1日以后,一些纳税人会出现需要补开、换开前期发票的情况。因此,6号公告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3月31日前,已按3%或者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按照对应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应按照对应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也就是说,今年4月1日以后,也并非完全不能开具1%征收率的发票,如果是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3月31日前的业务,仍应按照当时规定的征收率,开具相应的发票。

举例说明:一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有一笔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1年12月1日的应税销售收入,适用3%征收率,已经依照减按1%征收政策缴纳税款并开具1%征收率发票,但由于购买方名称填写错误被购买方拒收,需要重新开具发票,4月1日之后,该公司应当按照1%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再按照1%征收率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七、关于如何填写申报表

2021年,国家出台了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政策。需要说明的是,该政策与今年新出台的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并不矛盾,政策仍然有效且按现行口径继续执行。

具体来说,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所有应税销售收入均适用3%征收率的,可以全部享受免税政策;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应税销售收入含有5%征收率的,若符合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免税政策口径的,那么5%征收率也可以享受免税政策,若不符合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免税政策口径,则3%征收率部分可以享受免税,5%征收率部分需要按照现行政策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具体到申报表的填写,举例说明:

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2年二季度预计销售货物收入40万元左右,没有其他免税项目,由于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适用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免税政策。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时,不用选择减免性质代码,如纳税人是企业,将40万元的免税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即可;如纳税人是个体工商户,填写在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如果上述纳税人收入不是40万元而是60万元,其他条件相同,则由于季度销售额超过了45万元,应适用新出台的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60万元销售额应全部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同时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选择减免项目“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销售额免征增值税”对应的减免性质代码“01045308”,填写对应免税销售额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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