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购买指南 购买指南

广州 二手车 指标-广州二手车指标中签率多少

tamoadmin 2024-09-17 人已围观

简介1.什么是限牌令,请说的简单点2.中签率56%!海南小客车摇号26日举行,29314个增量指标花落谁家?3.北京工作居住证摇号期间注销,摇到的车牌是否有效?什么是限牌令,请说的简单点汽车限购令汽车限购令也称为“限牌令”,是政府以行政指令限制汽车上牌数量,控制机动车数量,达到治理交通拥堵目的的手段。在中国大陆,已有北京市、广州市、上海市、贵阳市、天津市、杭州市、深圳市和石家庄市实行汽车限购。其中上海

1.什么是限牌令,请说的简单点

2.中签率56%!海南小客车摇号26日举行,29314个增量指标花落谁家?

3.北京工作居住证摇号期间注销,摇到的车牌是否有效?

什么是限牌令,请说的简单点

广州 二手车 指标-广州二手车指标中签率多少

汽车限购令

汽车限购令也称为“限牌令”,是政府以行政指令限制汽车上牌数量,控制机动车数量,达到治理交通拥堵目的的手段。

在中国大陆,已有北京市、广州市、上海市、贵阳市、天津市、杭州市、深圳市和石家庄市实行汽车限购。其中上海市于1994年实行汽车限购,对新增客车额度实行拍卖制度,是中国大陆各城市中实施时间最早的。购车者凭拍卖中标后获得的额度,可以去车管所为自己购买的车辆上牌。

此举导致牌照价格过快上涨,饱受大众诟病,有市民也戏称上海车牌是“史上最贵铁皮”。而高价的车牌也导致了上海外地车牌激增。

2010年12月2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出台《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规定要求小客车配置指标将以摇号方式无偿分配。虽然北京市民需要摇号才能买车,且摇中比例逐年下降,但拥堵状况依旧。

在此之后,广州、贵阳、天津、杭州也开始实行汽车限购,而各地实施方式则不同,主要的实施方式有摇号、竞拍和二者并行[10]。石家庄市虽然自2013年起限制家庭购买第三辆个人用小客车,但不实施限牌制度。

2014年12月29日下午,深圳市人民政府紧急宣布实行汽车限购令,在宣布20分钟后即时生效,在此之前多名警察、税务工作人员阻止民众买车,封锁汽车经销商,勒令银行锁终端交易系统,令汽车经销商和车主无法交易。

此前深圳否认计划实行汽车限购,但在紧急实行限购之前,政府也尚未征求民众意见,也存在一些争议,东南大学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副教授顾大松指出深圳市转发紧急发布该通告为违法行为。2015年1月,广东省法制办已经正式启动对深圳限牌进行合法性审查。

在2017年12月25日进行的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竞价会上,当期深圳市个人车牌平均成交价达到了95103元。由此深圳车牌首次超越上海,成为现时“全国最贵铁皮”。

由于汽车限购令在实施时存在一些争议,因此,根据2015年3月1日起施行的修订版《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江苏省内城市如需实行汽车限购,应当公开征求公众的意见,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并在实施三十日以前向社会公告。

2018年5月15日晚,海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实行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通告》,通告称自2018年5月16日起,海南全省实行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自2018年8月1日起,对海南省小客车实行增量配额指标管理。

单位或个人申请办理小客车注册、转移及迁入变更登记的,应按照有关调控规定申请取得海南省小客车指标证明文件。其中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通过排号方式取得,其他小客车增量指标通过摇号或竞价方式取得。

类似的做法则是新加坡实行拥车证制度。

扩展资料:

一、实施城市

从2013年12月16日零时起,天津在全市实行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即俗称的“限牌令”,成为继北京、贵阳、上海、广州之后,我国第五个实施机动车“限牌令”的城市。

媒体报道杭州市从2014年3月26日零时起全市实行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并采取控制总量和“错峰限行”调整的双重措施,以缓解交通拥堵、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今后杭州小客车增量指标须通过摇号或竞价方式取得。

根据最新消息,从2014年12月29日18时起,深圳小汽车限牌。

二、部分城市的实施详情

1.上海

1994年,上海借用新加坡的拍卖模式,对新增客车额度实行拍卖制度——对私车牌照实行有底价、不公开拍卖的政策,购车者凭着拍卖中标后获得的额度,可以去车管所为自己购买的车辆上牌。

2.北京

2010年12月23日北京市政府举行的发布会上,北京市政府以政府令的形式发布了《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规定指出,小客车配置指标将以摇号方式无偿分配。

市政府确定2011年度小客车总量额度指标为24万个(平均每月2万个)。指标额度中个人占88%,营运小客车占2%,其他单位占10%。 车辆上牌需通过摇号,个人买车每月可摇号一次。

3.广州

2012年6月30日,广州市交委在市政府召开了“关于系统改善城市交通及试行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的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广州市系统改善城市交通状况的工作思路和《关于广州市试行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的通告》(试行一年),并于2012年7月1日零时起,对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中小客车试行增量配额指标管理。

《通告》中提到:在试行期内,全市中小客车增量配额为12万辆;为做好各项工作衔接,在2012年7月1日零时起一个月内全市暂停办理中小客车的注册及转移登记,后续各个月度平均分配增量配额。

2013年6月26日,广州市交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向社会发布《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并于2013年7月1日开始实施,有效期为5年。新政进行了21项调整,放宽了对更新车辆的排量限制、资格申请。限牌方式为“摇号+拍卖”。

4.天津

天津市政府2013年12月15日19时召开发布会宣布,自2013年12月16日零时开始天津实施无偿摇号与有偿竞价相结合的限牌措施,具体的小客车调控总量管理办法将于2013年12月底另行公布。天津市机关、事业单位不再新增公务用车。

2013年12月16日0时起实施汽车牌照无偿摇号与有偿竞价相结合的限牌措施 。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限牌令

中签率56%!海南小客车摇号26日举行,29314个增量指标花落谁家?

用民生视角报道汽车资讯?/?汽车民生网海南车城12月24日报道——

摇个车过年去!这次新增指标29314个,机会难得千万别错过。

汽车民生网今天从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海南省第27期小客车增量指标配置将于2020年12月26日15时举行,本期将配置个人普通小客车增量指标29314个,单位普通小客车增量指标686个,中签率达56%左右。

摇号申请人需要注意,自2020年12月22日起,申请人可登陆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www.hnjdctk.gov.cn,以下简称“调控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此次摇号由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主持,随机抽取12名资格审核通过的申请人代表参与现场摇号活动。

有关增量指标配置的业务咨询,可登录调控系统首页“咨询导航”中留言或拨打服务热线0898-68835091、68835092、68835099进行咨询。

公告原文阅读——

2020年12月海南省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审核结果和配置公告

根据《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海南省第27期小客车增量指标配置将于2020年12月26日15时举行。现将海南省第27期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审核结果和配置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核与复核

海南省第27期小客车增量指标配置申请受理已按规定时间节点截止,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相关部门对参加2020年12月小客车增量指标配置的个人及单位的申请资格审核工作已经完成。审核结果今日向社会公布。

经统计,海南省第27期参与小客车增量指标配置个人摇号有效编码52585个,单位摇号有效编码686个。

2019年7月1日海南省放开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数量和条件后,2020年11月22日至2020年12月21日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数量为8848个(个人申请新能源指标数6310个,单位申请新能源指标数2538个)。

自2020年12月22日起,申请人登陆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www.hnjdctk.gov.cn,以下简称“调控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申请人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调控管理机构提交复核申请。复核申请详见系统提示,或首页“办事指南”栏目《申请小客车指标办事指南(个人)》、《申请小客车指标办事指南(单位)》。

二、增量指标配置

本期将配置个人普通小客车增量指标29314个,单位普通小客车增量指标686个;个人及单位有效新能源申请编码,即申请即配置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

三、申请人代表报名

海南省第27期小客车增量指标配置由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主持,随机抽取12名资格审核通过的申请人代表参与现场摇号活动。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人按照自愿原则,自2020年12月23日起登录调控系统报名。

四、指标配置结果公布

海南省小客车指标配置现场将在“中国有线70频道?、网络直播:hainan.cctbn.com”进行同步直播。现场配置仪式结束后,调控系统将于1小时内在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信息系统公布指标配置结果,申请人可登陆调控系统查询摇号结果。

五、业务咨询

有关增量指标配置的业务咨询,请登录调控系统首页“咨询导航”中留言或拨打服务热线0898-68835091、68835092、68835099进行咨询。海南省小客车指标配置现场活动人员调配,12月26日下午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暂停2小时调控咨询服务热线接听工作,于当日16时30分恢复咨询服务热线接听工作。

特此公告。

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22日

延伸阅读——

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海南良好的生态环境质量和道路交通秩序,科学合理控制小客车保有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海南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规定》、《海南省实施

第二条?本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和配额指标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单位或个人申请办理小客车注册登记、转移登记及迁入本省变更登记的,应按本办法规定申请取得指标。

第四条?小客车指标包括增量指标、更新指标和其他指标。

增量指标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新增小客车,通过排号方式或摇号、竞价方式取得的指标。

更新指标是指单位或个人名下在本省登记的小客车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省的变更登记后,按本办法规定申请直接取得的指标。

其他指标是指单位或个人在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特定情形下直接申请领取的指标。

第五条?省和市、县、自治县公安机关是本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的主管部门,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的管理工作。

省和市、县、自治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设立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机构(以下简称调控管理机构)负责通过统一网站、各市县调控服务窗口等,具体受理指标申请、归集与公布资格审核结果、组织指标配置、公布指标配置结果及出具指标证明文件等工作。

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商务、环保、税务、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增量指标纳入配额,实行动态管理,配置额度、比例、方式等由省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小客车需求量、环境承载能力、公共交通发展、道路通行状况等因素制订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调控管理机构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下一年度配置方案。

每年的配置额度按月度平均分配,当月未能成功配置的增量指标,由调控管理机构按照原配置方式纳入次月配置。增量指标不得跨年度进行配置。

第二章?指标申请及资格审核

第七条?单位或个人申请增量指标或更新指标,应当通过指定网站提出申请;不能网上办理或按照规定应当现场确认的,申请人应到当地调控服务窗口办理。

单位或个人申请其他指标,应到当地调控服务窗口办理。

第八条?登记在本省的单位,名下没有应当报废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其他机动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增量指标:

(一)企业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上一年度或者新注册企业当年度在本省缴纳税款入库总额1万元(含)以上;

(二)企业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企业上一年度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人数5人(含)以上;

(三)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登记证书。

第九条?住所地在本省的个人,名下没有本省登记的小客车且没有应当报废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其他机动车,持我国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调控管理机构申请增量指标。住所地在本省的个人包括:

(一)本省户籍人员;

(二)驻琼部队现役军官、文职人员及士官;

(三)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并在我省连续居住两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及外籍人员;

(四)持有本省有效居住证,且近8年内累计48个月(含)或近24个月(含)连续在本省缴纳社会保险的非本省户籍人员。(含非本人原因漏缴,经社会保险机构核定补缴的期限达到8年内累计48个月或连续24个月)。

(五)持有本省有效居住证,且近24个月(含)连续在本省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非本省户籍人员。

依法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申请指标,参照个人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申请信息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当及时登录指定网站或到服务窗口进行变更。

第十一条?增量指标分为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和普通小客车增量指标。

单位或者个人申请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出申请并选择新能源排号配置方式,获取申请编码;

(二)经审核通过后,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

(三)依据有效编码的申请时间顺序,取得新能源小客车指标证明文件。

单位或者个人申请普通小客车增量指标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选择摇号或竞价配置方式,获取申请编码;

(二)经审核通过后,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

(三)凭有效编码,参加增量指标摇号或者竞价,根据摇号或竞价中签结果取得指标证明文件。

个人只能获取1个申请编码,单位获取的申请编码数量,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确定。1个申请编码只能选择一种指标配置方式。

单位或个人申请退出增量指标配置的,应当在增量指标配置当月20日之前提出。需要改变申请类型或者配置方式的,应当退出原申请后重新提出申请。

新能源小客车指标只能用于办理新能源小客车登记;普通小客车指标可以用于所有小客车登记。

第十二条?单位在每一年度内可以获取的申请编码数量按照以下规则之一确定:

(一)企业上一年度或者新注册企业当年度,缴纳税款入库总额1万元(含)以上的当年可以获得1个申请编码;缴纳税款入库总额每增加50万元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企业申请编码数量累计达到4个后,缴纳税款入库总额每增加200万元可以再增加1个申请编码;企业申请编码数量累计达到8个后,缴纳税款入库总额每增加500万元可以再增加1个申请编码;企业申请编码数量累计达到12个后,缴纳税款入库总额每增加2000万元可以再增加1个申请编码。

(二)企业上一年度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人数5人(含)以上的当年可以获得1个申请编码;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人数每增加20人可以增加1个申请编码;企业申请编码数量累计达到4个后,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人数每增加50人可以再增加1个申请编码;企业申请编码数量累计达到8个后,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人数每增加200人可以再增加1个申请编码;企业申请编码数量累计达到12个后,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人数每增加500人可以再增加1个申请编码。

(三)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每年可获得1个申请编码。

单位取得指标后,相应核减当年度的申请编码数量。

第十三条?调控管理机构归集指标申请,并将申请人信息于每月8日24时前分别发送至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

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负责审核申请人的本省户籍信息、非本省户籍人员居住证信息;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港澳台地区居民、外国人的身份信息和在琼居住情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审核车辆登记信息和个人的驾驶证信息;税务部门负责审核企业纳税信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企业员工社会保险缴纳信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审核企业注册登记信息;民政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审核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的注册登记信息。

第十四条?审核部门应当自收到调控管理机构分发的申请人信息后8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调控管理机构。

调控管理机构应当归集审核部门反馈的审核结果。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应当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应当说明原因。调控管理机构应于当月?22日在指定网站公布资格审核结果。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调控管理机构提交复核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调控管理机构会同相关信息审核部门复核后,异议成立的,应反馈申请人,申请人申请编码自动纳入下一次配置;异议不成立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五条?单位已获取的有效编码未取得指标的,有效期至当年12月31日,有效期内自动转入下次配置。有效期满后自动失效,单位应当重新提出申请。

个人已经获取的有效编码的有效期为6个月。该有效编码未获得指标的,有效期内自动转入下次配置。个人需要延长编码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登录指定网站或到服务窗口申请延期。编码自资格再次审核通过起延长有效期6个月,未及时申请延期的,编码自动失效。

第三章?增量指标管理

第十六条?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通过排号方式取得,普通小客车增量指标通过摇号或竞价方式取得。

调控管理机构应当在摇号和竞价结束后及时公布摇号和竞价结果、定期公布排号结果,并向取得增量指标的单位或个人出具指标证明文件。

第十七条?增量指标摇号由调控管理机构统一组织,每月摇号一次。单位和个人分别摇号。

调控管理机构应当在摇号当月9日之前公布当月增量指标的计划配置数量,并于该月的26日组织普通小客车增量指标摇号。

摇号由公证机构依法予以公证。摇号时间或地点发生变化的,调控管理机构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布。

第十八条?调控管理机构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竞价机构承担普通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的具体实施工作。

竞价机构应当于竞价当月15日之前发布增量指标竞价公告。公告应当包括投放指标数量、竞价时间、竞价规则、缴款方式以及其他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竞价机构应在竞价当月25日组织指标竞价。竞价时间发生变化的,竞价机构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布。

第十九条?申请参加竞价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统称竞买人),应当按照竞价公告规定的时间、竞价规则参与竞价。单位和个人分别竞价。?

竞买人申请竞价的,应当按每个申请编码1000元的标准缴付竞价保证金。每个竞价指标设保留价1万元。

第二十条?竞价采用网上报价方式进行,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成交原则。当次竞价指标投放数量内,按照竞买人的最终有效报价金额由高到低依次成交;最终有效报价金额相同的,按照报价时间先后顺序依次成交。报价金额和报价时间以竞价系统记录为准。

竞价公告规定的竞价时间截止后,竞价机构应当及时公布竞价成交结果,竞价由公证机构依法予以公证。

第二十一条?竞价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竞价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缴清竞价成交款项。

竞价机构应当按照竞价公告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向未成交的竞买人全额退回竞价保证金。

买受人未按照竞价公告规定缴清竞价成交款项的,视为其放弃增量指标,竞价保证金按照规定不予退还。

第二十二条?调控管理机构应当于竞价成交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竞价配置结果,并向缴清竞价成交款项取得指标的买受人出具指标证明文件。

第二十三条?增量指标竞价所得收入和不予退还的竞价保证金本息全额缴入省本级财政,专项用于道路交通管理。

第二十四条?单位不得使用财政资金参加竞价。

第四章?更新指标管理

第二十五条?单位或个人需要更新小客车的,应当自完成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迁出本省之日起1年内提出更新指标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更新指标申请资格。

个人名下在本省已登记小客车少于3辆(含)的,按实际数量取得更新指标;超过3辆的,只有3辆可以取得更新指标。单位名下在本省已登记小客车可以直接取得更新指标。

第二十六条?单位或个人提出更新指标申请后,调控管理机构应当将其申请信息发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其车辆登记、原车辆登记使用的指标类型等信息完成核查。调控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核查结果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第二十七条?调控管理机构对单位或个人的申请审核合格的,出具指标证明文件;审核不合格的,应当说明理由。

单位或个人对相关部门信息核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调控管理机构提交复核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经复核,异议成立的,调控管理机构应当反馈申请人,调控管理机构根据复核结果出具指标证明文件。

第二十八条?更新指标按类型包括新能源小客车更新指标及普通小客车更新指标。申请人原使用新能源小客车的,只能取得新能源小客车更新指标。

第二十九条?2018年05月16日0时前,单位或个人在本省登记的小客车已经完成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迁出本省的,该车辆不产生更新指标。

第三十条?放弃更新指标的个人,在调控管理机构办理放弃更新指标申领手续后,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增量指标。

第五章?其他指标管理

第三十一条?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应向当地调控管理机构申请其他指标,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调控管理机构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调控管理机构应当发放其他指标证明文件;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三十二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纳入定编管理的单位新增小客车,应按照国家和本省的相关规定取得有关证明,向当地调控管理机构直接申领其他指标。

第三十三条?我国驻外外交人员、人社部、教育部及其授权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和海外科技专家回国返琼自带小客车进口的,凭监管地海关出具的监管机动车进口凭证和其他有关材料,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

第三十四条?单位需要办理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专用小客车登记的,凭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和其他有关材料,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

第三十五条?单位或个人需要办理营运小客车登记的,凭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或其他材料,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

第三十六条?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将名下在本省登记的小客车变更至名下无本省登记小客车的一方,凭结婚证书等有效证件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办理更名登记后,转出一方不因此取得更新指标。

第三十七条?个人因离婚、继承需进行转移登记的小客车,凭人民法院、民政部门、公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文书和其他有关材料,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转移登记后的原车辆登记所有人不能取得更新指标。

第三十八条?单位名下在本省登记的小客车因资产重组、资产整体买卖或者改制、国有资产无偿划转需要办理转移登记的,凭资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其他有关材料,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

单位名下在本省登记的小客车被上级单位调回或者调拨到其他下属单位需要办理转移登记的,凭上级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和其他有关材料,可以直接申领其他指标。

因前两款规定情形将车辆办理转移登记后,不产生更新指标。

第三十九条?2018年5月16日0时起,单位或个人名下在本省正常登记的小客车被盗抢,公安机关立案满3个月仍未追回,并已在公安机关车辆管理系统登记被盗抢状态,可在此后6个月内直接申领其他指标。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指标申请。?

单位或者个人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被盗抢证明及携带有关材料,到调控服务窗口提出申请并签署承诺书(承诺内容:追回被盗抢车辆后,可选择放弃已经取得的指标,或者在使用指标新购置的车辆和被追回车辆中择一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原登记地的变更登记,并承担全部费用),可以直接申领取得其他指标。

根据上述规定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原登记地的变更登记后,不产生更新指标。

第四十条?小客车所有人的住所在本省区域内发生变更,拟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在迁出地办理提档手续后,可以直接在迁入地申领取得其他指标。

第六章?指标的使用管理

第四十一条?取得小客车指标的单位或个人,可以在指定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指标证明文件,或者到当地服务窗口领取指标证明文件。

第四十二条?单位或个人到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以下车辆登记业务,应当提交指标证明文件和其他有关材料:

(一)转移登记;

(二)共同所有人之间的变更登记;

(三)迁入本省的变更登记;

(四)迁出本省后的回迁登记(回迁后当天立即改迁的情形除外);

(五)营运小客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专用小客车需要改变使用性质的。

第四十三条?指标有效期为12个月且不得转让。单位或个人应当在指标有效期内使用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视为放弃指标。

以排号或摇号方式取得的指标逾期未使用的,自有效期届满次日起,三年内不得申请增量指标。

第七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四条?承担审核申请信息和查验指标证明文件职责的相关部门以及竞价机构,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分工和各自工作实际,制定本部门的审核标准、工作流程和操作办法,并切实履行职责。工作人员办理相关手续,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履行审核职责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四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指标配置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举报。调控管理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举报并认真履行职责。

第四十六条?对提供虚假信息、材料,伪造、变造指标证明文件以及转让指标的,由调控管理机构取消该申请人的申请资格、收回已取得的指标,3年内不再受理该申请人的指标申请。

盗用、冒用他人信息申请指标的,由调控管理机构收回指标。

上述情形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控管理机构依法依规将其移交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因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调解、执行发生小客车所有权转移,申请人在本省办理小客车转移登记或者由外地转入本省时,需提交已取得的小客车指标证明文件。

第四十八条?竞拍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本省号牌小客车的,竞拍成功后,买受人在本省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时应提交调控管理机构出具的指标证明文件。

第四十九条?购买存量二手车,应凭存量二手小客车备案确认公证文件及有关材料到当地调控管理机构直接取得存量二手小客车指标证明文件。

存量二手车转移登记后,原车辆所有人不产生更新指标;购买存量二手车的单位和个人在转让该二手车时或该二手车报废后,也不产生更新指标。

存量二手小客车应在2019年7月31日前完成转移登记。逾期未完成转移登记的,原登记确认证明文件失效。

第五十条?2018年05月16日0时前购买小客车尚未办理注册登记的单位,购买车辆用于营运的,凭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或其他材料及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办理注册登记。

第五十一条?为规范二手小客车交易市场、方便小客车所有人办理小客车更新,建立二手小客车交易周转指标制度。二手小客车交易周转指标管理具体办法由行业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五十二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小客车,是指符合国家公共行业标准《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以及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其它需要实施调控的车型。

(二)新能源小客车包括国产新能源小客车和进口新能源小客车。国产新能源小客车是指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和《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上标注的新能源车;进口新能源小客车是指经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在《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上标注的新能源车。

(三)普通小客车指新能源小客车之外的其它小客车。

(四)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分别是指符合国家公共行业标准《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中机动车使用性质细类表规定的,使用性质为“消防”、“救护”、“工程救险”的小客车。

(五)名下无本省登记的小客车,是指名下无本省登记的非营运性质的小客车,也没有已取得的有效指标或更新指标申领资格。

(六)身份证明,是指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所列的身份证明。

(七)缴纳税款入库总额,是指企业向本省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的实际入库的全部税收(不含费)合计金额,不含滞纳金、罚款。具体金额以税务部门确认的为准。

(八)企业上一年度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人数,是指企业在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缴纳社会保险员工人数的平均数。

(九)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具有小客车驾驶资格的机动车驾驶证。

(十)单位是指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

(十一)存量二手车是指二手车销售经营单位在2018年5月16日0时前已收购的且按规定完成备案、公证的车辆,存量二手车的具体信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五十三条?本省人才引进政策给予有关人员用车优惠的,按相应政策办理。

第五十四条?本省招商引资政策给予有关企业用车优惠的,按相应政策办理。

第五十五条?本办法中的“以上”、“之前”、“之后”、“之内”均包含本数。

第五十六条?本办法自2018年08月01日起施行。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北京工作居住证摇号期间注销,摇到的车牌是否有效?

肯定是没有效的了,没有工作居住证,就算这期间你摇到号了,买车上牌都需要你的工作居住证证明,所以很麻烦。

申请小客车指标办事指南(个人)

发布日期:2014年01月01日

目录:

一、申请配置指标条件说明

二、申请配置指标操作说明

三、阶梯中签率说明

四、申请更新指标操作说明

五、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说明

六、指标信息变更及使用说明

一、申请配置指标条件说明

(一)本市户籍居民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有效的军(警)身份证件和在部队办理的北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居民身份证。

(三)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效的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核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随往配偶及子女不是证件持有人,不能以此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

(四)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且近五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

注1:“近五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是指: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连续,不能断月(如有断月,补缴后有效)。

例如:2014年2月提出的指标申请,应从2009年2月至2014年1月连续在本市缴纳养老保险。

注2:“近五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指:申请年的上一年开始往前推算连续五年,每年都有缴税记录(大于零),可以断月,不能断年(如有断年,补缴无效)。

例如:2014年提出的指标申请,应从2009年至2013年连续五年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五)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十年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在京居住一年及以上有效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六)台湾居民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五年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一年及以上有效签注,和在京居住一年及以上的有效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七)华侨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本市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本市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和在京居住一年及以上的有效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八)外籍人员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北京签发的一年及以上有效居留许可或访问签证,和在京居住一年及以上的有效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九)个体工商户可以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吗?

可以,个体工商户按个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申请配置指标操作说明

(一)如何注册与登录?

1.2014年1月1日前未申请过摇号的新用户,可在网站(www.bjhjyd.gov.cn)首页点击“我要注册”,选择用户类型,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设置密码,完成账户注册。注册成功的用户凭“手机号+密码”登录系统。

新用户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县)对外办公窗口办理注册。

2.2014年1月1日前已经申请过摇号的,系统自动完成账户注册,申请人直接用“手机号+密码”登录系统,没有手机号的用申请编码代替。

(二)如何修改注册账户信息?

已注册用户登录系统后进入用户中心,在账户功能区点击“修改姓名”、“修改密码”、“修改手机”可完成账户信息的修改;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县)对外办公窗口办理。

(三)如何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

申请人可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填报申请”,如实填写相关信息;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县)对外办公窗口办理申请。

华侨申请配置指标需到各区(县)对外办公窗口办理。

(四)如何取消申请?

申请人可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申请表”,在申请表页面左上方点击“取消申请”;或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县)对外办公窗口办理。

审核通过的编码于摇号月25日进入摇号池并封存,26日参加摇号,这两天不能取消申请;审核不通过的编码取消申请没有时间限制。

(五)哪些情况需要重新申请,如何重新申请?

申请信息填报有误、发生变化或退出申请后想再次申请的,需要重新申请。申请人可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申请表”,在申请表页面点击“重新申请”,按系统提示逐步操作;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县)对外办公窗口办理。

(六)在窗口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携带哪些材料?

需携带的相关证明材料详细如下:

内地居民提供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军(警)身份证件和居民身份证。

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港澳居民身份证》。

台湾居民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华侨和外籍人员提供本市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各类申请人除提供以上材料之外,还需提供本人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注1:由他人代办时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注2:以上相关证件和各类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

(七)什么时间可以查询审核结果?如何查询?

每月8日24:00前提交的申请,自当月25日9:00起可以在网站(www.bjhjyd.gov.cn)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申请表”查询审核结果;或登录手机版查询系统“北京汽车指标”查询审核结果;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县)对外办公窗口查询审核结果。

(八)什么时间可以查询摇号结果?如何查询?

双月26日上午10:00开始摇号,12:00起可以在网站(www.bjhjyd.gov.cn)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申请表”查询摇号结果,或登录手机版查询系统“北京汽车指标”查询摇号结果;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县)对外办公窗口查询摇号结果,或拨打12580查询摇号结果。审核通过未中签的编码自动参加有效期内的摇号。

摇号时间因故发生变化的,由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提前公布。

(九)如何查询个人编码有效期?如何延长个人编码有效期?

在网站(www.bjhjyd.gov.cn)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申请表”,页面上可见关于有效期的提示信息,请仔细阅读。

在有效期内,页面上所示“确认延期”按钮为可点击状态(绿色),一个有效期是6个月,在一个有效期之内只能点击1次,点击后按钮变为不可点击状态(灰色),审核通过后有效期在原基础上再增加6个月。

未在有效期内点击“确认延期”的,系统将自动取消该申请,用户可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申请表”,页面上的申请状态显示为“申请已取消”,同时显示提示信息:您的申请有效期截止到××××年××月8日,需要重新参加摇号,请点击“重新申请”。

(十)审核未通过的如何办理复核申请?

审核未通过的个人可在网站(www.bjhjyd.gov.cn)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申请表”查询申请信息及审核未通过原因。申请人应仔细检查所填信息是否有误,如果填报有误,可点击“重新申请”修改信息,并再次提交申请参加审核。如经确认填报无误,可根据提示的“复核流程说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关审核部门申请复核。

(十一)摇号中签的如何打印《个人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指标的有效期是多长?

摇号中签的,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会显示“我的指标”,可下载打印《个人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县)对外办公窗口查询打印。

摇号中签的《个人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有效期为6个月,申请人应当自取得指标之日起6个月内,到国税、工商、车辆管理部门办理完成车辆购置税缴纳、二手车销开具、车辆注册登记等所有手续。逾期未办理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指标。

三、阶梯中签率说明

根据个人参加摇号的累计次数设置阶梯中签率。普通指标摇号和新能源指标摇号分别累计次数,分别设置阶梯。普通指标中签后放弃的,再次申请指标,获得新申请编码,普通指标摇号次数从0开始累计。新能源指标中签后放弃的,再申请指标,获得新申请编码,新能源摇号次数从0开始累计。

(一)阶梯设置规则

累计参加摇号24次(含)以内未中签的,中签率为当期基准中签率;累计参加摇号25次至36次未中签的,中签率自动升为当期基准中签率的2倍;累计参加摇号37次至48次未中签的,中签率自动升为当期基准中签率的3倍,以此类推。

持有有效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驾驶证(C5)的申请人,累计参加摇号24次(含)以内未中签的,中签率自动升为当期基准中签率的2倍;累计参加摇号25次至36次未中签的,中签率自动升为当期基准中签率的3倍;累计参加摇号37次至48次未中签的,中签率自动升为当期基准中签率的4倍,以此类推。

阶梯中签率对照表

阶梯

累计参加

摇号次数

中签率

申请人

申请人

(持C5驾照)

第一阶梯

1-24

A

(当期基准中签率)

2A

第二阶梯

25-36

2A

3A

第三阶梯

37-48

3A

4A

第四阶梯

49-60

4A

5A

(二)阶梯情况查询

申请人可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申请表”,再点击“摇号详情”,可查看已参加摇号的期数、累计次数以及下一期摇号所在阶梯等相关信息。

(三)当期基准中签率

摇号池中处于第一阶梯申请人的中签率是当期基准中签率。如申请人中签率升为当期基准中签率的2倍(或多倍),那么该申请人的申请编码对应2个(或多个)摇号基数序号,当其中一个摇号基数序号中签,该申请编码即中签。摇号程序保证每个申请编码对应的多个摇号基数序号最多只能摇中一个。申请人可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结果公示功能区点击“普通指标摇号池编码公布”,查看每期摇号基数序号。

当期基准中签率=当期指标配额/(第一阶梯人数×1+第二阶梯人数×2+第三阶梯人数×3+…)

(四)摇号基数序号

摇号基数序号是摇号月25日在公证人员的公证下,由工作人员按规则为审核通过的编码分配的序号,形成摇号池编码数据文件,并刻盘封存,将参与26日的摇号。

具体分配规则:首先,将当期所有审核通过的编码按从小到大的顺序分配序号;然后,第二阶梯及以上的编码按从小到大的顺序,接在后面继续分配序号;再然后,第三阶梯及以上的编码按从小到大的顺序,接在后面继续分配序号;以此类推。因此,高阶梯的编码所对应的多个摇号基数序号是不连号的。

当期摇号基数序号总数=第一阶梯人数×1+第二阶梯人数×2+第三阶梯人数×3……

(五)阶梯中签率的实现

摇号程序从当期所有摇号基数序号中随机抽取中签者,高阶梯的编码对应多个摇号基数序号,因此,其中签率为当期基准中签率的多倍。摇号程序确保高阶梯编码的多个摇号基数序号最多只能摇中一个,当其中一个摇号基数序号中签,该编码即中签。

(六)摇号过程的三重随机

第一重随机:

第一重随机指的是申请编码的产生是随机的。申请编码共13位,前4位是在填报申请时由系统产生的4位随机数,申请人有三次选择机会;后9位是提交申请时,由系统按申请提交时间产生的顺序号。

第二重随机:

第二重随机指的是6位种子数的产生是随机的。6位种子数的产生按时间先后依次设置了以下随机环节:

一、摇号月25日,在公证人员的公证下随机抽取12位申请人代表和6位候补申请人代表。

二、26日在摇号现场,首先12位申请人代表按照到场的先后顺序,依次落座在1至12号座位;接着由工作人员从12个塑料球里随机抽取6个,球中的号码对应的座位号为选中的摇号人;然后由选中的6位摇号人依次点击电脑键盘,分别摇出一个数字,按照从高位到低位的顺序组成一个6位数,即摇号种子数。

第三重随机:

第三重随机指的是国标“线性同余发生器”的摇号算法,该算法确保了摇号池中每个摇号基数序号的中签概率相同。经过技术方案讨论和专家论证,确定摇号算法的基础为国标《GB/T10111—2008<随机数的产生及其在产品质量抽样检验中的应用程序>》中的线性同余发生器。该发生器是目前使用最普遍的产生随机数的方法。(参见国标GB/T10111—2008规范性附录C)。

四、申请更新指标操作说明

(一)如何申请小客车更新指标?

个人需要出售、报废名下京牌小客车的,如果姓名、证件类型或证件号码发生变更,应先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信息变更手续,再办理出售、报废手续。

个人出售、报废名下京牌小客车,办理完成车辆转移、注销登记手续后,需申请更新指标的,应当在6个月内提出并完成申请,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更新指标。个人可在网站(www.bjhjyd.gov.cn)注册后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更新指标功能区点击“填报申请”,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县)对外办公窗口提出申请。

经审核通过后,无需摇号,即可取得《个人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个人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有效期为6个月,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办理完成车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更新指标。

(二)如何查询打印更新指标?

提交更新指标申请后,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更新指标功能区会显示“我的指标”,可下载打印《个人小客车更新指标确认通知书》;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就近到各区(县)对外办公窗口查询打印。

(三)在窗口申请小客车更新指标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需携带的相关证明材料详细如下:

内地居民提供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军(警)身份证件和居民身份证。

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港澳居民身份证》。

台湾居民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华侨和外籍人员提供本市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各类申请人除提供以上材料之外,还需提供小客车的过户(转出、注销)证明。

注1:由他人代办时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注2:以上相关证件和各类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

五、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说明

(一)什么是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

依据《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管理办法》的规定,《<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2013年修订)所称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是指列入《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和产品目录》中的纯电驱动小客车。

(二)申请条件及其他说明

1.申请条件

与个人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普通)条件一致,即:

(1)住所地在本市;

(2)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

(3)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4)名下没有应报废但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

个人不可同时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普通)和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小客车配置指标(普通)申请处于审核中的,须取消申请后,才能提交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申请;审核通过的,可登录系统进入用户中心,在配置指标功能区点击“申请表”,切换指标类型。

2.配置方式

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每2个月通过摇号配置一次,与小客车配置指标(普通)摇号分开进行。若当期申请数量少于当期指标配额,则无需摇号直接配置。

3.购买车型

持有《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通知书》的个人只限购买《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生产企业和产品目录》内的纯电驱动小客车。

4.车辆更新

个人持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所购置的新能源小客车在出售、报废后,只能申请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更新指标。

六、指标信息变更及使用说明

(一)已经取得小客车配置指标(或小客车更新指标),个人姓名、证件类型或证件号码因故发生变更的,如何办理指标的信息变更?

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更新指标的提供1份复印件,配置指标的提供2份复印件):

1.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

2.身份证

3.户口簿

4.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变更证明

5.由他人代办时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注:外国人护照号变更不需提供“材料2”、“材料3”和“材料4”,但需提供驾照、新旧护照。

现役军人和武警的配置指标,居民身份证不能变更为军人证件。

现役军人和武警的更新指标,原车登记为身份证的不能变更为军人证件;原车登记为军人证件的若变更为身份证和原车登记的军人证件号码变更的,不需提供“材料3”和“材料4”,需提供部队政治部的证明,证明两证件持有人为同一人。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下午1:30-4: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地点:市交通委路政局大楼一楼西端的“政府信息公开办事中心”(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17号,广安东桥东北角)。

配置指标业务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更新指标业务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信息变更所需的办理时限不会延长指标有效期,因此如有个人身份信息变更的,请及早申请办理。即:配置指标的至少提前20个工作日,更新指标的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并预留足够的时间办理购车、缴税、上牌等手续,以免指标过期。

(二)如何使用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

个人在取得小客车指标后,可在网上自行打印或是到窗口领取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

凡需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新车在办理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免税凭证时;二手车在工商部门办理销验证时;在公证机构办理车辆赠与公证时;在车辆管理部门办理登记上牌时均需出示打印的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

文章标签: # 指标 # 小客车 # 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