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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二手车买卖-泉州二手车买卖有补贴吗

tamoadmin 2024-09-10 人已围观

简介1.福建蓝企鹅管家服务有限公司的核心业务2.案例识,揭秘骗贷的那些套路!3.买新车和二手车的优缺点?4.共创,卡特,二手车行卖事故车欺骗消费者?福建蓝企鹅管家服务有限公司的核心业务蓝企鹅管家服务有限公司,是全国首创的“管家服务”综合型服务公司,旗下有“居家生活服务”和“汽车服务”两大服务项目。 蓝企鹅居家生活服务以钟点保洁为核心,首创钟点保洁“星级制”服务体系、“片区制”管理体系建立了科学的岗前柔

1.福建蓝企鹅管家服务有限公司的核心业务

2.案例识,揭秘骗贷的那些套路!

3.买新车和二手车的优缺点?

4.共创,卡特,二手车行卖事故车欺骗消费者?

福建蓝企鹅管家服务有限公司的核心业务

泉州二手车买卖-泉州二手车买卖有补贴吗

蓝企鹅管家服务有限公司,是全国首创的“管家服务”综合型服务公司,旗下有“居家生活服务”和“汽车服务”两大服务项目。 蓝企鹅居家生活服务以钟点保洁为核心,首创钟点保洁“星级制”服务体系、“片区制”管理体系建立了科学的岗前柔性培训体系,融合信息化公众平台,利用系统智能化考量服务质量,同时对每个服务环节进行把控,使蓝企鹅成为家政行业的标杆。

“居家生活服务”项目自2008年底启动至今,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已在泉州树立起家政服务、钟点保洁的行业标。目前“生活管家”已拥有固定客户超过7000户,保洁人员60多名,并成为输出家政服务人员的“黄埔军校”。

除此之外,蓝企鹅居家生活服务中还包含开荒保洁、地毯清洗、木地板打蜡、居家消毒、家具保养及联盟商服务项目(如搬家搬厂、专业抽油烟机清洗、空调清洗、电脑除尘与维修、管道维修、水电维修、水电费代缴、月嫂)等上百种居家生活服务。 “汽车服务”以会员制为服务形式,服务内容涵盖汽车后市场的大部分项目,包括:24小时路面救援、维修监理、车辆年检、新车上牌、违章处理、保险超市、联盟洗车卡、二手车买卖、休闲自驾游等。

蓝企鹅“汽车管家”项目自2007年11月11日启动以来,以特色的服务稳居泉州汽车后市场服务的前列,目前已拥有会员超过4000人。

案例识,揭秘骗贷的那些套路!

所谓骗贷,指的是借款人或信贷机构内部人员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做法骗取信贷机构的 。随着经济下行,行业竞争加剧,各种骗贷案件层出不穷,通过一些典型骗贷案件,希望能对您识别骗贷有启示和参考意义。

案例1——广西玉林信贷员冒用143名村民名义骗贷800万被捕

主要问题员工道德风险、冒名

近期多家媒体报道,广西玉林市陆川县某金融机构的信贷员竟冒用143位村民的名义,骗取该金融机构800余万元供自己使用。近日,陆川县检察院以涉嫌骗取罪依法批准逮捕该名犯罪嫌疑人。据媒体报道,该犯罪嫌疑人钟某由于参与“”输了钱,为了筹集资金继续参与,其动起了骗取的坏心思。在2013年至2015年两年期间,钟某以帮助曾经办理过的村民补办手续为由,骗取村民在非本人意愿的手续中签名,并私下开设村民账户以便自己领取。

钟某利用之前村民在办理时留档的、户口本复印件等材料,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以村民的名义申请了并供自己使用。随后,一些村民陆续发现存款被金融机构莫名地划拨,甚至欠了几十万的款,至此,钟某骗贷的事实才浮出水面。

从媒体报道来看,截至2016年2月案发时,钟某共冒用143名村民的名义骗取800多万元,其中一小部分用于偿还骗领的。

案例2——表兄弟合谋骗贷银行60万元

主要问题员工道德风险、内外勾结

2015年2月,郓城某银行负责人到郓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称,其下属分行负责人徐某某放贷60余万元至今未收回,涉嫌违规放贷,请求查处。经侦大队接报案后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发现徐某某利用工作职务便利,利用手中审批发放权利,与其表弟李某某合谋操纵,违规发放60余万元,全部用于其与表亲李某某合伙开的企业经营上。由于企业经营不善倒闭,60余万元全部赔了进去。2015年3月,徐某某被逮捕,同年11月份,徐某某被法院判刑。案发后,李某某一直潜逃外地,公安机关多次追捕未果。4月15日,专案组侦察民警得到可靠消息,在河南郑州发现其踪迹。4月16日,专案组立即赶赴郑州,在当地警方配合下于一宾馆内将李某某抓获归案。经审讯,李某某如实交待了犯罪事实。

经查,2014年,李某某与其表哥徐某某商量,利用徐某某在银行的便利条件贷一笔款来做生意。两人经过合谋由李某某担任企业法人,随后由李某某出面申请,并找来了张某某、李某、刘某等亲戚朋友做担保,分三次贷出60余万元用于企业经营,结果由于经营不善不但没挣钱,反而连多方筹资也全部赔了进去。目前,李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案例3——烟台海参养殖户为扩大经营规模骗贷2600万被刑拘

涉及问题虚资料、归集

根据新闻报道,烟台蓬莱一个海参养殖户王某在今年3月18日因骗取罪被烟台开发区警方刑事拘留。王某经营海参生意,原本生意经营出色,因扩大经营规模需大量资金,为了获得银行,王某通过向银行提供虚材料、进行虚陈述,骗取银行达2600万元。

王某为烟台海参养殖户,这些年搞海参养殖挣了些钱,想在福建海域包海进行大规模养殖,由于投资资金缺乏,于是他想到了向银行。恰好在这个时候,烟台市一家股份制银行推出了一项针对水产养殖户的业务,该银行的业务为“三三联保”型,即符合条件的三个主体,可以互为担保人,审核通过后三方分别可以300万元,成功后三方总共可以获得900万元的资金。

王某感觉银行的这个业务正好能解决自己的燃眉之急,但是一比照条件,自己如果想的话缺少保证人,于是王某想到了自己家里的亲戚。

王某利用自己平时建立起来的微信,找到了自己的亲戚,让他们在相关文件上签字、摁上手印,通过这种方式他伪造出来所需要的文件。没想到的是,王某的这些虚材料竟然通过了银行审核,顺利批下来了。

王某通过“三三联保”的形式共获取了3组,两组900万元,一组800万元,合计2600万元。大量资金被王某用来扩大规模,他在南方海域的养殖摊子随之铺开。

但是,从2013年开始,海参加工行业持续低迷,王某的海参养殖加工生意变得风雨飘摇。

王某从银行获得后,前几年还能按期还款,但是从2014年下半年开始,王某已经无力偿还银行了。无奈之下,银行向开发区警方报案。警方受理后,通过侦查,发现王某用于申请的资料中多名客户存在虚情况,且资金有归集使用的情况,相关人员涉嫌骗取罪。

2016年3月17日,开发区分局决定对主要犯罪嫌疑人王某刑事拘留证,于次日在犯罪嫌疑人王某住处将其抓获。王某目前因涉及提供虚资料骗取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4——男子为圆“豪车梦”银行骗贷最终因合同罪获刑

主要问题无还款能力、提供虚房产证、收入证明

根据新闻报道,大庆的小刘因看着身边的哥们都买了车,为了面子,他在明知自己没有还款能力的情况下,通过朋友介绍与某银行签订 汽车专项分期付款业务合同,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小刘提供虚的房产证及收入证明,骗取了某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担保,取得银行购车款近20万,用这笔钱买了车。

因小刘连续几期没有收到还款,且经过调查,小刘买的车也去向不明,于是银行选择报警。小刘随后被公安机关抓获。最终,小刘被龙凤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小刘在明知自己没有还款能力的情况下,与银行签订合同时,提供虚资信证明,隐瞒真相,其行为构成合同,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11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案例5——潍坊三男子伪造财产骗贷270万拒不归还被抓

涉及问题虚行驶证、房产证、土地证、流程漏洞

付某、马某和张某在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做不锈钢生意2011年,一个叫付某某的人找到他们,问他们需不需要,并称自己有“门路”可以帮他们代办手续。由于没有财产可以抵押,三人便一同伪造了的车辆行驶证、房产证、土地证等财产证明交给了付某某,请他来办理。

付某某以前在某银行信贷部门工作过,非常熟悉流程,在行业内认识几个熟人,知道银行在哪个环节有把关不严的漏洞。三人将的财产证明交给付某某,每人还付给了他2万元的中介费。付某某帮张某70万元,帮付某和马某各100万元,期限都为1年,并与三人约定其中的70万元由他来偿还。

成功骗取后,付某、马某和张某除了将一部分钱投入到自己的生意中,其余的全部用来消费。放贷以后,银行多次向三人 催收 还款,但三人拒不偿还,经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判决,三人还是拒不还款,并且三人家中没有任何可执行财产。今年1月份,奎文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银行报案后,立案展开侦查,并将付某和马某抓获归案,为银行追回经济损失46万元。

目前,付某、马某涉嫌骗取已被取保候审,张某被列为网上追逃。

案例6——女子伪造30本证骗贷720万躲藏两年后终落网

主要问题提供虚合格证

刘某2012年在泉州经营着一家集贸易、美容、汽修于一体的汽车贸易公司,其向银行申请了三笔72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每一笔的还款日期约隔半个月,还款日期到了,她却无力还款。

于是,她找了家担保公司,从担保公司贷出钱还给银行。再以如期还款的能力从银行贷出另一笔钱还给担保公司。这样操作到第二笔时,银行不放贷了。没了银行放贷的钱,就无法再从担保公司借钱了。

她找了30本机动车合格证抵押给担保公司,继续还给银行。与此同时,她以同样的形式向两位好友分别借了40万元和60万元。此后,她消失了。

找不到她的人,担保公司人员拿出抵押的30本机动车合格证比对,发现竟是的。报警后,警方确认证书是伪造的,并于2013年将她列为在逃人员。

躲藏两年后,刘某日前被公安机关抓获,目前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准备移送起诉。

案例7——联合“内鬼”骗贷案

主要问题内外勾结、虚资料

2003年8月,广东省佛山市著名民营企业家冯明昌因涉嫌金融大案,被司法机关收审。可在2003年2月,他刚刚当选为广东省40位“最佳民营企业家”之一。

此后,冯旗下的拥有“亚洲最大的胶合板生产基地”美誉的华光板材因资金链断裂而停产。华光板材曾拥有员工过万,年产值达20亿元。

同年11月,中央与广东省有关部门组成“806”专案组进驻佛山市南海区。2004年春节后,冯明昌被正式扣查。

2004年6月,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向全国人大十届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所作的审计报告中披露,广东省佛山市民营企业主冯某利用其控制的13家关联企业,编造虚财务报表,与银行内部人员串通,累计从工行南海支行取得74.21亿元。

据悉,至审计时尚有余额19.29亿元。这些大量转入个人储蓄账户或直接提现,有些甚至通过非法渠道汇出境外。经初步核查,银行损失超过10亿元。

最终,冯明昌以及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原副行长叶家声、南海支行原行长林裕行、佛山分行原行长林俊江均被处以重刑。

案例8——农行包头骗贷案涉案金额1.1亿元

主要问题内外勾结、虚资料

2005年3月,中国银监会通报一起中国农业银行涉嫌违法经营大案:在不到一年时间里,银行工作人员与信用社及社会不法分子相勾结,取挪用资金、虚开大额存单等手法,骗取银行资金逾1.1亿元。

2004年,内蒙古银监局在银监会的统一部署下,组织开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担保进行现场检查。包头银监分局在对农行包头市分行进行现场检查中,发现所属汇通支行、东河支行在办理个人质押和贴现业务中,个别工作人员与信用社及社会不法分子相互勾结,骗取银行。

检查发现,从2003年7月2日到2004年6月4日,农行包头市汇通支行市府东路分理处、东河支行,包头市达茂旗 农村信用社 联社所辖部分信用社的人员与社会人员相互串通、勾结作案,挪用联行资金、虚开大额定期存单、办理质押、违规办理贴现、套取银行信贷资金,谋取高息,已查明涉案资金累计98笔、金额为11498.5万元。

案例9:一国有银行支行被两空壳公司骗贷2600万

主要问题员工失职、空壳公司

一家国有银行从化支行被广州两家空壳的皮包公司先后共计2600万元。2015年,广州中院依法判处该支行副行长、金融业务分中心经理及两名信贷员构成国有公司、企业单位人员失职罪,被判处刑事责任1年9个月到3年。

2011年6月期间,时任某国有银行从化支行客户经理(即信贷员)的李某(女)在经办广州大翔软件有限公司(下称“大翔公司”)业务中,未按照规定严格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借款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出具调查报告,贷前调查流于形式,贷后未严格监管。而身为小企业金融业务分中心经理的邝某,主管信贷业务的副行长陈某,也没有深入调查核实而予以同意确认,致使银行被张某等人利用大翔公司2000万元,至案发时造成银行损失将近1600万元,形成不良。

几乎在同一时期,另一客户经理吴某在2011年11月至12月期间经办广州亿鹏贸易公司(下称“亿鹏公司”)业务。吴某也未按照规定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借款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出具调查报告,致使该银行被张某等人利用亿鹏公司600万元,至案发时造成该银行损失423万余元。

其中缘由很简单,信贷员之所为未进行详细调查,是因为业务为领导介绍,客户经理李某供述,大翔公司是小企业金融业务分中心经理邝某介绍的,他们俩曾一起实地视察,发现地址和营业执照不符,对方解释刚搬了新地址。李某还供述,因为对方提供了公司报表和银行流水,所以她就默认为是核实了公司的实际运营状况。丁某签名时,李某没有认真比照。

信贷员吴某则供述,因为亿鹏公司是副行长陈某介绍的,他就没有实地视察。在后跟踪的去向、人的经营场所时,他也没有去现场看过,只是叫人将相关资料送给他。而副行长陈某则供述,他不知道银行员工在前,是否实地考察过两家公司。由于没能对这些公司真实情况进行了解,造成该银行的被骗,他是有责任的。

案例10:山东七公司贸易融资骗贷骗取近4亿汇票

主要问题虚构贸易

2014年8月,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了一起骗取票据承兑案。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人郭某及妻子成立了包括淄博永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下称“永驰汽车”)、山东宏昌达汽车有限公司(下称“宏昌达汽车”)等在内的7家关联企业,通过关联企业之间的虚购销合同,骗取工商银行、齐商银行、山东博兴农村合作银行、农业银行共计3.91亿元,敞口部分为1.8亿元。

郭某等被公诉后,博兴县人民法院于2013年判决上述7家公司及郭某犯骗取票据承兑罪,其中郭某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0万元。一审判决后,郭某不服上诉,其理由之一就是,金融机构对购销合同双方为关联公司、购销合同是否真实应当是明知的,他本人并未用欺骗手段取得票据承兑。2014年8月7日,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原判。

郭某利用上述7家公司签订虚购销合同,骗取银行承兑汇票11次,数额共计3.91亿元,敞口部分数额为1.823亿元。其中工行滨州滨印支行承兑汇票两张,金额共计4000万元,敞口1600万元;齐商银行博兴支行,金额1500万元,敞口750万元;农合行庞家支行金额共计3600万元,敞口1080万元;农行滨城支行办理承兑汇票业务6次,金额共计3亿元,敞口1.46亿。

其中后一笔承兑敞口到期后未能偿还,由担保企业代为偿还。而前面的3000万元敞口中,担保企业代偿了1000万元,农行垫付了2000万元后,对宏昌达汽车等提起诉讼追偿。截至2014年7月14日,农行已收回1551万元,另收到宏昌达汽车12台半挂油罐车,应不会造成实际损失。

郭某等所用的方式并不高明,就是关联企业之间“左手倒右手”,签订虚买卖合同。以数额最大的农行为例,2012年3月20日,郭某以宏昌达汽车公司的名义,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伪造了该公司与永驰汽车公司的购销合同,以此为由向农行滨城支行申请办理了6000万元的承兑汇票,缴纳保证金3000万元,敞口数额3000万元,到期日2012年9月20日。仅隔一天,2012年3月21日,郭某再次以同样的手段,在滨城支行办理了8000万元承兑汇票,缴纳保证金4000万元,敞口数额4000万元。

另外,郭某实际控制的前述7家企业,仅从名字就能看出一些端倪,“宏昌达”等字号相同的多家公司之前或存在关联。

案例11——浙江骗贷第一案:“阴阳账”骗贷案

主要问题空壳公司、阴阳帐

2006年12月23日,交通银行某分行向杭州市公安局报案,称浙江之俊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之俊公司)法定代表人何志军涉嫌该行数亿元,已潜逃境外,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随着公安机关的侦查,一个惊天大案渐渐浮出水面。

2003年至2006年8月,之俊公司突然冒出100余家注册资本超过千万元的子公司,子公司老板都是公司员工,有的甚至是食堂厨师。这一异常现象,早已引起公安机关的注意。接到举报后,2007年1月5日,杭州市公安局决定对之俊公司及何志军涉嫌合同案立案侦查。2007年4月23日,杭州市检察院对在逃的何志军批准逮捕。

检察机关指控,从1995年起至案发,何志军指使王成富、臧造成等人,在全国各地先后成立了140余家关联公司,即所谓的“之俊系”,但这些公司在工商登记时将未实际出资、未实际参与经营决策的下属员工、亲友登记为“挂名”股东或法定代表人。

据调查,之俊系企业大多有两套报表系统,一套真实的报表系统是提供给工商、税务,称之为A账;另一套虚的报表系统是提供给银行,用于的,称之为B账,这套B账虚增资产、销售收入、净利润和销售成本,减少长期投资。这两套“阴阳账”使用数年,在非法骗贷过程中屡试不爽。

2003年上半年至2006年8月,何志军明知自己根本没有履约能力,仍指使之俊系人员提供修改后的审计报告复印件、编造虚财务报表、伪造工业品购销合同、提供虚的增值税专用复印件等材料,以“空壳”的之俊系西亚公司、凯利达公司、中集公司、久源公司、晨兴公司、安泰公司等名义相互进行担保,先后骗取交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发银行共计13亿余元。

案例12:北京最大银行骗贷案:农商行高管内外勾结,空壳公司骗贷7亿

主要问题空壳公司、内外勾结

2012年10月10日,北京市高院对这起本市最大的银行骗贷案进行宣判,终审对原北京农商行8名高管,包括该行原商务中心区支行长田军等5名支行行长、副行长做出了判决。其中,判决田军有期徒刑20年,北京华鼎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胡毅无期徒刑,另外16名涉案者则被判处3年至1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悉,这8名北京农商行高管伙同胡毅及其员工,通过虚构二手房房贷手续、小企业手续等,里应外合在银行内骗贷7.08亿元。

经法院查明,从2007年12月至2008年12月,华鼎担保公司董事长胡毅、李京晶共从农商行大郊亭支行、十八里店支行骗取255笔,金额4.47亿余元。此外,胡毅等人利用45家公司的名义,虚构公司需要流动资金等借口,取互相担保的方式,于2008年9月至2009年2月间从十八里店支行骗取45笔,计2.61亿余元。截至案发前,共造成经济损失3.6亿余元。

该案件浮出水面还要追溯到2008年9月,当时,交行个人金融部员工赵某准备买车时,无意间从银行 征信 系统查到自己在北京农商行十八里店支行莫名出现一笔200万元的二手房。巧合的是,同一时期,一名建行职工卫某准备买房时,也发现自己也在北京农商行“被房贷”,随即报警。面对如此蹊跷的事,两人向北京农商行总行投诉无果后,便直接把此事捅到北京市银监局。

紧接着,2009年2月27日,胡毅前妻李京晶为支取其中一家空壳公司的,前往农商行营业部办理信贷卡,就在这时,细心的银行柜员发现,这家成立1年有余的企业,公章竟然是新的,根本没有沾过印泥,银行详查发现支取账户竟牵扯多笔小企业,于是报警。

2009年3月底,北京农商行被骗贷4.6亿元的惊人案件就被曝出。当时,该行商务中心区支行行长田军等8位负责人涉嫌勾结骗贷,被司法机关调查,为提供担保的北京华鼎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安冬及实际控制人胡毅也被司法机关调查并取强制措施。

2010年6月,北京市银监局方面证实,原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行长金维虹和副行长姜朝被停职,原商务中心区支行行长田军也被免去行政及党内职务。

2010年8月初,北京华鼎信用担保公司董事长胡毅和8名为骗贷的银行干部在市二中院一同受审。据悉,当时此案共18名被告人,其中北京农村商业银行CBD支行、十八里店支行、大郊亭支行的行长、副行长等人被控共收受贿赂近千万元。预计庭审将持续5天。案发后,被骗领的7.08亿元仅追回了一半。

上述案例的启示

上面一个个血淋淋的骗贷案例给我们信贷机构敲响了警钟,笔者认为,上述案例给我们如下启示:

启示一:骗贷的主要形式

纵观上面十二个案例,骗贷的形式主要有:(一)提供虚资料,包括虚、房产证、虚行驶证、虚土地证、虚合格证、虚收入证明、虚财务资料等;(二)虚贸易融资,虚构贸易,在这类案例中,往往会有阴阳公司、关联公司的身影,比如案例10所反映的情况;(三)利用空壳公司骗贷,比如案例9、案例11、案例12;(四)员工道德风险、员工失职、内外勾结,在借款人利用虚资料、虚贸易、空壳公司骗贷的过程中,部分骗贷案件出现内外勾结、员工失职的情形。

启示二:信贷机构需要优化自己的治理结构

一个良好的公司治理机构是信贷机构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石。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基本都已经建立起了一套风险管理体系,但限于各种原因,商业银行在进行风险管理时还是经常会受到行政管理架构等的限制,领导干预等情况时有发生,建议商业银行应当建立以业务流程为中心的风险管理部门,直接对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通过此制度设计,能够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防范风险。

启示三:建立以业务流程为核心的风险管理体系

信贷机构应当以《商业银行授信工作指引》等文件为基础,结合自身情况,建立一套以业务流程为核心的信贷风险管理体系。风险管理是一个管理过程,包括对风险的确定、量度、评估和发展应付风险的方法、流程、制度,目的是把可以避免的风险减至最小,实现成本及损失最小化。一套完整的信贷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四个环节,即信贷风险的识别、信贷风险的评估、信贷风险的控制和信贷风险管理评价四个方面。

买新车和二手车的优缺点?

买车是一个复杂的考虑过程,除了在财务状况、车款需求外,大家有想过买新车、二手车或是改以租赁的方式或许也是一个重要的考量点呢。不过不管是哪个选项,都有各自的好处与各自所适用的方式。今天小编就要说说对每个选项的想法。

买新车和二手车的优缺点对比:

1、买新车的优点:明码标价 售后有保障

新车的优点,首先是明码标价。新车的价格虽然比二手车高,但是也比较固定,而且现在全国的价格差异也不会太大。所以,即使消费者对车价行情不太了解,也不用担心吃亏。其次,就是新车在质量上有保证,车主不用为频繁产生的维修费用买单。

再者,就是售后服务。优质的售后服务能为车主免去后顾之忧,许多车主宁可多花点钱,也希望在买车后能享受到优质的售后服务。在这方面,新车就占有绝对的优势。

一般在4S店购车后,店里会为客户建立人、车档案,包括姓名、住址、电话、车型、车号,每次送修时间和修理记录、各种养护项目等信息都会详细记录在册。业务员会给客户电话回访,询问用车情况,并且提醒客户按时给车做检查和保养,通知公司的优惠活动等。

2、买新车的缺点:买车养车费用高折旧快

买新车除了要付购车款外,还要缴纳各种税费,一走出4S店的大门,说不定就会掉价。可是,接下来的“买车容易养车难”更是让车主们感到无奈。

在保养上,新车自然比旧车费事,光洁的车身漆面上哪怕有一道不起眼的划痕也能让车主心疼半天。经常有车主因爱车身上出现一小块刮蹭或小凹陷而把车开到维修店,不惜花大力气让车身复原,花在车身上的保养费用有时高得惊人。

3、买二手车的优点:便宜好养 适合练手

相对新车而言,二手车最大的优点是便宜。西安易车汇二手车置换公司的刘福洲告诉记者,其实二手车的“性价比”最高,它的价格肯定比新车便宜得多。3年以内的车,车主会花上大量的时间和金钱保养爱车,让它看起来还很新。

所以,这类车也有“新车”和“次新车”之分,1年2万公里的叫“新车”,3年6万公里的叫“次新车”。这类车无论是在性能上还是在外观上都不亚于新车,还省去了磨合的麻烦,而且不易贬值。3年以内的二手车折旧率大约为20%—30%,而3年以上的二手车的价格就只有车辆原价的一半。

对于经验不足的新手来说,开二手车有个磕磕碰碰的也不会太心疼。陈先生虽然拿驾照已好几年了,却从未动过车,在有买车之前,他花了不到1万元买了辆二手车来练手。他说:“二手车开着放心,不像开新车那样紧张,平时有些不影响行驶的刮蹭也不着急去维修,反正迟早还要再换辆车。”

4、买二手车的缺点:没价格参考易出毛病

与新车的明码标价相比,二手车就没有固定的价格可供参考。汽车的磨损程度、购买时间、配置等都是影响车价的因素。再加上每辆车的使用情况不同,实在让人难以给出一个准确的价格。

如果懂车或者运气好,还能砍价,指不定还能碰上个好车。而对行情不了解、不会砍价的肯定要吃亏。所以,在二手车交易市场有句话叫“内行买便宜,外行靠运气”。

如果买到一辆车况不好的二手车,那么你的烦恼也就来了,陆陆续续产生的维修费、保养费在等着你。有关专业人士提醒,挑选二手车一定要慎重。最好选择规范的二手车中介或者运营商,尽可能选3年以内的二手车。

案例

已转让但未过户 车子不能直接注销

市民陈先生是南安人。他说,他有一辆小汽车,于去年年底的时候卖出去了,当时跟对方签订了转让协议。之后,对方付清款项并将车开走,但是一直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为此,他曾多次致电对方,但对方就是迟迟不来办理过户手续。近日,他致电96339咨询,他的车子已经到了报废年限,是否能直接将车注销掉。

针对陈先生的咨询,泉州市交警支队车管所的庄先生告诉记者,经核查,陈先生的小汽车到目前为止已连续超过三个检验周期未参加年检,车辆状态为逾期检验强制报废,但还是无法直接注销。因为车辆要注销需要把该车开到报废厂报废,并开报废证明才行。所以他建议,陈先生要尽快督促对方过户,否则到时车辆违章或是出事故都要陈先生负责。

以上内容参考:北方法制网-注意!买卖二手车及时过户很重要

以上内容参考:泉州新闻网-车辆过户应注意 买卖二手车及时办理手续避免麻

共创,卡特,二手车行卖事故车欺骗消费者?

1、首选,你得确认这台车你所谓的有事故,是什么样的事故。

最好将车辆拿去专业的鉴定评估的地方做一套检查并出具一份详细的鉴定评估报告,确认评估出的此车就车辆车况与市场价格综合确实与你的真实购车价有一定较大的悬殊,比如一台车况优质的2017年的奥迪A4L市场价格大概在22万左右,但是同款车型如果是大事故车(主要指发动机大修、曾有过气囊弹出、有过火烧、水泡或者四梁六柱的切割焊接拼接)那么即使翻新成一样新的,价格也就在十六万多。所以真的事故车通过鉴定评估的话,与车况良好的车辆价格差额还是很大的。

2、买卖车辆时签订的合同很重要,上面是否注明目前车辆的情况就是完全符合当时的车况。

我们国家在二手车的法律这块没有严格的定义,也就是国家没有明确的标准什么是事故车,什么就是非事故车,所以刚才我说定义的这个“事故车”(主要指发动机大修、曾有过气囊弹出、有过火烧、水泡或者四梁六柱的切割焊接拼接)也是这么多年二手车行业内定义的,什么优信二手车、瓜子二手车定义事故车也是根据这个标准走的,所以如一个前杠碎了,大灯碎了,更换了新的,这都是不算是事故车,包括调整了公里数之类的,即使他们在销售的时候没有告知你,但你在鉴定评估的时候基本对车辆价值不造成什么影响。

3、如果你想要维权,先要定义合同欺诈。

就是明确车商和你签订的合同切实和你手里的车辆的价值偏差特别大,本来就值10万的东西,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还卖你16万,那你就可以以合同欺诈起诉赔偿你合同三倍的金额,把事故车当成非事故车的价格卖,这种官司一般。

专业二手车从业者,有什么其他问题私信我。意见望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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