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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二手车的经营主体包括哪几个部分_二手车经营的层次

tamoadmin 2024-06-02 人已围观

简介1.怎么开二手车行2.二手车规范经营有哪些要求3.二手车个体户经营范围4.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5.二手车注册公司经营范围刚刚过去的2007年,是中国二手车行业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汽车贸易政策》、《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法规相继颁布实施,使二手车流通体制改革的方向已日渐明朗。一直被政策严管的二手车经营主体资格被放开之后,多种资本涌入二手车流通领域。外资、民资凭借其创新的经营模式,有望

1.怎么开二手车行

2.二手车规范经营有哪些要求

3.二手车个体户经营范围

4.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

5.二手车注册公司经营范围

目前二手车的经营主体包括哪几个部分_二手车经营的层次

刚刚过去的2007年,是中国二手车行业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汽车贸易政策》、《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法规相继颁布实施,使二手车流通体制改革的方向已日渐明朗。一直被政策严管的二手车经营主体资格被放开之后,多种资本涌入二手车流通领域。外资、民资凭借其创新的经营模式,有望在这场激烈竞争中占得先机。二手车市场也将走上规范运作、快速发展的轨道。

近年来我国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为二手车市场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在发达国家,80%以上的初次购车者选择二手车,每年二手车的交易量是新车的2至3倍;而在国内,这一状况正好相反,新、旧车的交易量比率为3∶1。今后随着政府、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公务车辆改革和个人用车更换频率加快,将有更多的二手车进入市场;而随着购车者消费理念的成熟,用车上不再一味追求豪华体面,对二手车的需求将呈增长趋势。

一直以来,很多消费者对二手车采取敬而远之的态度,既钟情它的价格实惠,又担心它的过往历史。这主要是因为,二手车交易中确实存在很多隐患和问题:如事故修复车充当无事故车卖;黑车充当手续齐全车辆卖;拼装车充当正规车卖;改里程表等。然而,通过专业的二手车评估鉴定中心和汽车厂家进行专业的评估认证完全可以打消消费者的顾虑。另外,随着一些汽车厂家相继进入二手车市场,品牌化,标准化,规范化的经营模式将成为未来二手车的发展趋势。

记者注意到,目前国内已有越来越多的汽车厂商涉入二手车流通领域,很多新建的二手车交易市场为了能够为买卖双方提供一条龙服务,往往集经营企业、经纪公司、评估公司、拍卖公司、汽车美容公司以及银行、保险和车辆管理等部门于一身。与此同时,由全国二手车流通协会牵头的二手车信息化网络建设也在进行之中,新网络不仅提供市场信息,而且将会力争把汽车在使用过程中的基础信息,比如车辆事故纪录、维修保养纪录和实际行驶里程等纳入掌握。另据透露,商务部正处于讨论中的《二手车交易规范》还将对二手车质量做出明确要求,初步规定为“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使用年限在3年以内或行驶里程在6万公里以内的车辆(以先到者为准,运营车辆除外),应向用户提供不少于3个月或5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质量保证。”

按照国际惯例,在汽车进入家庭6至7年后,通常会给二手车市场带来一个快速增长的行情,而我国汽车进入家庭就是从2001年左右开始的;从价格上看,到2008年,新车市场将进入价格平稳期,新车价格竞争更充分,更接近于国际市场,这也是二手车市场增长的有利条件。因此可以预测,2008年我国二手车市场将迎来第一个增长高潮。

怎么开二手车行

二手车属于汽车销售实体行业,按照实体行业的运营模式进行交易和销售。二手车行业和汽车行业类似。一家经营二手车,另一家经营新车。

二手车的定义直接关系到设计车辆的范围。建立二手车市场和二手车行业,有助于建立科学规范的二手车评估。二手车是指经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登记后,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前,仍能正常使用的车辆。即使买了二手车,刮花带来的疼痛感也比买新车时小很多。而且二手车配件、美容保养等汽车服务行业非常成熟健全,比新车需要配汽配的时候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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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规范经营有哪些要求

首先,没有前期准备是行不通的,开一家二手车行需要一笔丰富的启动资金。二手车行由于要经过收车的步骤,没有丰富充足的资金,是无法保证正常运营的,因此丰厚的资金是关键。至于启动资金的多少,需要视情况而定,如果最开始经营一些低价车,准备2至3万就足够了。其次,经营二手车需要取得合法的经营资质,才能够正常开展工作。经营二手车的经营范围应当规范为“经营旧机动车”。然后,我们想要拥有客流量,就需要挑选一个适合的场地,对其进行设计和装修,给客户提供好的环境。处理好这几点,才是真正的有备无患。想要靠二手车行赚钱,就需要对他的盈利原理有所了解。二手车靠什么盈利呢?就是差价,除此之外还有金融贷款和保险过户。很多二手车商都选择热销较快的车型,这样既避免了积压风险,又能获得较高的利润,想要盈利我们就要从这些方面入手,其次需要我们把握好车辆转手需要的时间。

想要加入二手车行业,不懂车怎么行,决定二手车行盈利多少的关键是车源。一般来说,没有好的人脉是很难收到好的车源的,但是也不乏一些人具有优秀的二手车评估技能,尽可能降低了收车成本。

如果没有鉴定二手车的技能,很容易收到泡水车、火烧车等事故车,如果不小心收到这些车,部分车行会选择将其转手给不懂行的消费者,但其实这样做是大错特错的。要知道做生意最重要的是口碑,这一单赔了可以再赚回来,但是口碑倒了,这个店就很难东山再起了。

其次要清醒客观的认识到自己的优势与劣势,再根据这些判断自己是否能够承担起风险,如果不能的话,就可以寻找适合的合伙人,在关键的时候携手共进,能够解决很多问题。

其实,不仅是消费者,就连很多身在二手车市场的商户来说,二手车行业内的套路也是多如牛毛的。这也是为什么同样是经营二手车行,有的人可以转的盆满钵满,而有的人却黯然收场,除了二手车评估技能不到位,经常以高于车辆性价比的价格收车,导致资金积压,另一方面就是没有人脉。现如今没有什么是离得开人脉的,人脉可以帮助我们先人一步找到车源,更能通过各地区的信息差帮助我们获得利润。

最后,不只是二手车行业,无论哪种行业,创业最重要的是心态,既然确定了方向,就要保持平和的心态,对自己充满信心,时刻保持乐观与积极。想到了就要敢于去做,这些于创业者而言,是成功的地基,只有自己有足够的信心,在面对困境时,才能积极乐观应对一切,让逆境转为顺境。

二手车个体户经营范围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二手车流通管理,规范二手车经营行为,促进二手车流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二手车交易及相关活动的,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到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汽车(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即原农用运输车)、挂车和摩托车。

第三条市、县(含区、开发区)商贸流通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城管执法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辖区内二手车流通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服务业委员会是市商贸流通管理部门。

第四条二手车行业应当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规范经营、有序发展的原则,二手车交易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公平、公开的原则,严禁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弄虚作假、恶意串通、敲诈勒索等违法行为。第二章设立条件第五条设立二手车交易市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本市商业发展规划;

(二)经营者具备企业法人条件;

(三)有固定的交易场所,具有合法的商业用地手续。城市区域内设立的,交易场所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交易大厅不少于500平方米;县域内设立的,交易场所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交易大厅不少于300平方米;

(四)能为二手车经营主体提供必要的配套服务设施和场地,场内应当设置查验区、展示区、休息区、交易大厅等具体区域;

(五)能为公安部门、税务部门提供办公场所。第六条设立二手车经销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本市商业发展规划;

(二)具备企业法人条件;

(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城市区域内设立的,经营场所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县域内设立的,经营场所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四)有必要的配套服务设施。第七条设立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独立的中介机构;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建筑面积不得少于200平方米,有符合规定的车辆技术检测设备和配套设施;

(三)有3名以上从事二手车鉴定评估业务的专业人员;

(四)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万元;

(五)有规范的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内部管理制度、治安制度、信誉保证制度及鉴定评估过失赔偿制度;

(六)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八条设立二手车拍卖企业,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第九条设立二手车经纪机构,应当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第三章经营规则第十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包括二手车经销、拍卖、经纪、鉴定评估企业,下同)应当依法经营和纳税,遵守商业道德。第十一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在各自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在注册的固定场所以外从事经营活动,包括不得在经营场地外、店门外经销、展示、整备、检测二手车。第十二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不得直接从事二手车经营,不得从事二手车鉴定评估和经纪活动。不得为二手车经销企业、拍卖企业及场外直接交易的二手车代开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经销企业不得为他人进行二手车交易提供交易服务场所,不得从事二手车经纪和鉴定评估活动。二手车经纪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从事二手车的收购、销售活动。二手车经纪人不得以个人名义从事二手车经纪活动。第十三条未取得二手车经营资格的汽车品牌经销商不得收购、销售二手车,不得开展汽车置换业务,不得从事二手车经纪活动。第十四条二手车所有人不通过二手车经销企业、拍卖企业和经纪机构将二手车辆直接出售给买方的直接交易行为,应当在二手车交易市场内进行。第十五条二手车所有人进行交易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合法、有效:

(一)卖方身份证明或者机构代码证书;

(二)车辆号牌、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三)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四)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

(五)车辆保险单;

(六)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七)继承、赠予、中奖、协议离婚和协议抵偿债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供继承、赠予、中奖、协议离婚和协议抵偿债务的相关文书和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

(八)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二手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的,还应当提交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属于夫妻共同共有的,可以提供《结婚证》或者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

法律依据

《二手车交易规范》第六条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核实卖方的所有权或处置权证明。车辆所有权或处置权证明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与卖方身份证明名称一致;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出售的车辆,应附有资产处理证明;

(二)委托出售的车辆,卖方应提供车主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三)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的车辆,应具有车辆收购合同等能够证明经销企业拥有该车所有权或处置权的相关材料,以及原车主身份证明复印件。原车主名称应与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名称一致。

《二手车交易规范》第七条二手车交易应当签订合同,明确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交易合同包括:收购合同、销售合同、买卖合同、委托购买合同、委托出售合同、委托拍卖合同等。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

法律主观:

二手车个体户经营范围有二手车经纪与代理,也有二手车收购。二手车经纪和代理经营范围又包括经销、拍卖、经纪、鉴定评估等。二手车个体户经营需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

法律客观: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五条 二手车经营行为是指二手车经销、拍卖、经纪、鉴定评估等。 (一)二手车经销是指二手车经销企业收购、销售二手车的经营活动; (二)二手车拍卖是指二手车拍卖企业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二手车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经营活动; (三)二手车经纪是指二手车经纪机构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成他人交易二手车而从事居间、行纪或者代理等经营活动; (四)二手车鉴定评估是指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对二手车技术状况及其价值进行鉴定评估的经营活动。

二手车注册公司经营范围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二手车流通管理,规范二手车经营行为,保障二手车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二手车流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二手车经营活动或者与二手车相关的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到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汽车(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即原农用运输车,下同)、挂车和摩托车。第三条 二手车交易市场是指依法设立、为买卖双方提供二手车集中交易和相关服务的场所。第四条 二手车经营主体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从事二手车经销、拍卖、经纪、鉴定评估的企业。第五条 二手车经营行为是指二手车经销、拍卖、经纪、鉴定评估等。

(一)二手车经销是指二手车经销企业收购、销售二手车的经营活动;

(二)二手车拍卖是指二手车拍卖企业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二手车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经营活动;

(三)二手车经纪是指二手车经纪机构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成他人交易二手车而从事居间、行纪或者代理等经营活动;

(四)二手车鉴定评估是指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对二手车技术状况及其价值进行鉴定评估的经营活动。第六条 二手车直接交易是指二手车所有人不通过经销企业、拍卖企业和经纪机构将车辆直接出售给买方的交易行为。二手车直接交易应当在二手车交易市场进行。第七条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二手车流通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辖区内二手车流通有关监督管理工作。第二章 设立条件和程序第八条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二手车经销企业和经纪机构应当具备企业法人条件,并依法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第九条 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独立的中介机构;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必要设施;

(三)有3名以上从事二手车鉴定评估业务的专业人员(包括本办法实施之前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

(四)有规范的规章制度。第十条 设立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应当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向拟设立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相关材料;

(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自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对予以核准的,颁发《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不予核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三)申请人持《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第十一条 外商投资设立二手车交易市场、经销企业、经纪机构、鉴定评估机构的申请人,应当分别持符合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和《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有关外商投资法律规定的相关材料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后,自收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1个月内上报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合资中方有国家计划单列企业集团的,可直接将申请材料报送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自收到全部申请材料3个月内会同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是否予以批准的决定,对予以批准的,颁发或者换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申请人持《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第十二条 设立二手车拍卖企业(含外商投资二手车拍卖企业)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并按《拍卖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第十三条 外资并购二手车交易市场和经营主体及已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增加二手车经营范围的,应当按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程序办理。第三章 行为规范第十四条 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依法经营和纳税,遵守商业道德,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第十五条 二手车卖方应当拥有车辆的所有权或者处置权。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应当确认卖方的身份证明,车辆的号牌、《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车辆保险单、交纳税费凭证等。

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出售、委托拍卖车辆时,应持有本单位或者上级单位出具的资产处理证明。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一: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汽车租赁,汽车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代理报检服务,商务咨询,机动车驾驶服务,旅游咨询,货物运输代理,机械设备租赁、维修、销售,汽车及配件、消防器材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二:汽车租赁,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旅游咨询,汽车配件、五金交电、建材、电线电缆的批发、零售,汽车销售,二手车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三:汽车租赁,(汽车、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网页设计,计算机软件开发,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会务会展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公关活动策划,通讯设备、汽车配件、日用百货、办公用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四:汽车租赁,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从事汽车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日用百货、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木制品、办公用品及设备、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环保设备、卫生洁具、汽摩配件、珠宝首饰的销售,礼仪服务,翻译服务,保洁服务,摄影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舞台灯光设计,票务服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室内外装饰工程及设计,商务信息咨询,旅游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

法律依据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第五条

二手车经营行为是指二手车经销、拍卖、经纪、鉴定评估等。

(一)二手车经销是指二手车经销企业收购、销售二手车的经营活动;

(二)二手车拍卖是指二手车拍卖企业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二手车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经营活动;

(三)二手车经纪是指二手车经纪机构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成他人交易二手车而从事居间、行纪或者代理等经营活动;

(四)二手车鉴定评估是指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对二手车技术状况及其价值进行鉴定评估的经营活动。

文章标签: # 二手车 # 经营 # 评估